各學院(部):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20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專項資助工作的通知》,為做好今年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2020級廣東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不含本科插班生)
二、工作流程
1.學院(部)召開會議
各學院(部)召開2020級新生班導師會議,認真傳達通知要求及評定程序,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工作。
2.各班級召開班會
各學院(部)組織好各班班級會議,由班導師、新生學長組織全體新生召開班會,確保每一位新生能了解到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新生資助政策,切實保證符合條件的每位學生能按時申請。同時,請各班組織成立班級資助工作小組,由班導師、新生學長和學生代表組成。資助小組學生代表應責任感強、組織紀律性強,工作認真負責,善于溝通,確保申請人的隱私不被泄露。資助小組成員應避開申請人員,請將資助小組名單上報學院(部)。
3.個人申請
各班級組織符合條件的新生填寫2份《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專項資金申請表(省內高校)》(附件2),收齊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證明材料一套【內容包括:個人事跡材料(介紹家庭經濟及中學時代學習情況)、《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雙面復印件、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材料復印件】。
4.班級審核推薦
班級資助工作小組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審核申請同學的材料,最后將結果提交班導師審核簽字。同時,請在班級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天,確保班級每一個同學的知情權。請做好學生個人隱私保護,如果有同學提出疑問,請到班導師那里核查。
5.學院(部)審核推薦
各學院(部)成立由黨總支領導、輔導員、班導師代表組成的院(部)級資助工作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結果,向全院(部)學生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學院(部)資助工作小組提出,如確有錯漏,應予更正,公示期結束后10月14日前報學生工作部審核。
6.學校審核
學生工作部組織以各學院(部)負責資助工作的輔導員成立資助評審工作小組對推薦者進行評審,將初評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全校公示5個工作日,確定推薦名單,最終獲得2020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的學生名單以市教育局、省教育廳通過的名單為準,特此說明。
三、工作要求
1.申請者:請下載《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專項資金申請表(省內高校)》(附件2)(一式兩份),認真填寫此申請表,確保所填內容真實有效,將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材料提交到班級資助工作小組。
2.班級:請認真填寫《班級資助工作小組評定表》、《班級新生資助工作會議記錄表》(見附件1),公示結束,將申請者個人材料、《班級2020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匯總表》、《班級資助工作小組評定表》和《班級新生資助工作會議記錄表》四份紙質材料交到學院(部)輔導員辦公室?!栋嗉?020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匯總表》(電子版)發到學院(部)指定郵箱。
3.學院(部):請學院(部)按照《廣東省學生資助政策簡介》(附件4)相關要求,嚴格把關,確保真正困難的學生獲得資助。同時,認真填寫《學院(部)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學院(部)新生資助工作會議記錄表》(附件3),公示結束,10月14日前將學生個人申請資料、《學院(部)新生資助工作會議記錄表》、《學院(部)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和《學院(部)2020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匯總表》等紙質材料交到學生工作部,將《學院(部)2020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匯總表》(電子版)發到:wyujiangzhudai@163.com。
4.學校:對各學院(部)的認定材料進行統計、分析、匯總。經學校審批后,擬定名單,進行學校公示。
5.同時符合“建檔立卡學生補助”“少數民族大學生資助”“南粵扶殘助學工程”“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條件的學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享受其中一項政策,不同時重復享受。
四、監督與投訴
在開展2020年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工作中,接受全校師生監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況,接受來電、來信投訴,投訴方式:黃老師,電話:0750-3296251;郵箱:wyuxueshengchu@126.com。
學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