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百佳學生資助工作者典型”宣傳活動的通知》要求評選并宣傳在國家資助事業中甘于奉獻、成績突出的學生資助工作者,推廣先進經驗,充分發揮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推動提升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整體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時間
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7日。
二、參評條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愛崗敬業,積極奉獻,在本單位本部門學生資助工作中發揮骨干帶頭作用,事跡突出。
2.認真鉆研學生資助工作,在貫徹落實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過程中有方法、有創新,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
3.熱愛學生資助工作,深受學生和家長愛戴,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
4.從事學生資助工作3年以上。
三、材料撰寫
“百佳學生資助工作者典型”個人需填寫《“百佳學生資助工作者典型”上報表》(見附件),并提交一份2000字以內的個人事跡材料。上報材料要聚焦上述具備條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幾個方面,務必寫實、寫深、寫透,切忌面面俱到,寫成工作總結。
四、評選程序
1.校內報名推薦:符合條件的老師請積極報名。并于2017年4月17日,將報名表和事跡材料,發至學生處郵箱wyuxueshengchu@126.com,郵件標題為“ XXX老師事跡材料”。學校于4月25日前向省教育廳推薦2名老師參評。
2.省教育廳將對全省上報材料,審核確定100名學生資助工作者典型,代表我省參加全國典型宣傳。
附件:“百佳學生資助工作者典型”上報表
五邑大學學生處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