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了鼓勵和支持五邑大學在社會公益活動中有杰出表現的在校生,依熱心愛國的劉冠華先生之意,設立“劉冠華劉袁海玲社會服務義工獎學金”。根據《五邑大學“劉冠華劉袁海玲社會服務義工獎學金”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開展2017年“劉冠華劉袁海玲社會服務義工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安排如下:
一、時間安排
評定時間:5月12日-5月25日
二、資助對象、金額
1. 五邑大學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 獎學金名額為10名,人民幣1000元/人。
三、評審條件:
1、秉持志愿服務理念,弘揚義工精神,熱心志愿服務事業;在各類義工活動中擔任骨干力量的學生,可優先考慮。
2、在校期間表現突出,學習成績優秀,獲得校級及以上級別各類獎勵的學生可優先考慮。
3、取得江門市“星級義工”稱號的學生,將參考其稱號的級別。
4、熱心公益事業,家庭貧困者可優先考慮(須提供貧困證明或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等證明材料)。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申請此項獎學金:
(1)本學年度有掛科記錄(必修課和專業限選課);
(2)本學年度學習不刻苦,有曠課記錄;
(3)在校期間受過紀律處分者(含通報批評)。
四、評定程序
1.個人申請:申請人將申請材料(附件2)提交到班級資助工作小組。申請材料:申請表兩份、自薦材料一套[內容包括:個人事跡材料(以第三人稱擬寫)、成績證明、獲獎證書復印件、科研成果材料、家庭情況調查表、義工工作情況等];
2.班級審核推薦:班級資助工作小組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審核申請同學的材料,評審結果班導師審核簽字后,將《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和學生材料提交到學院。同時,請在班級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天,確保班級每一個同學的知情權;
3.學院審核:各學院只需推薦1名學生到學校。并請各學院成立由黨總支領導、輔導員、班導師代表組成的院級資助工作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結果,向全院學生公示,公示期為兩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學院資助工作小組提出,如確有錯漏,應予更正,公示期結束后。各學院將學生材料和《學院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于5月19日上午10:00報送學生處,《五邑大學“劉冠華劉袁海玲社會服務義工獎學金”受助學生名單匯總表》電子版發送到學生處郵箱:wyujiangzhudai@163.com。
4.學校審核:學生處組織以各學院負責資助工作的輔導員成立資助評審工作小組對推薦者進行評審,將初評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全校公示三天,確定名單,評審結果呈送劉冠華伉儷審議。
五、獎學金管理
1.五邑大學將負責該項獎學金的管理,向劉冠華伉儷提交獎學金發放計劃、受助學金學生名單及個人材料、以及助學金發放明細表。
2.五邑大學財務處負責該項獎助學金的發放工作。
3.受到資助的同學應書面向資助者匯報在校學習、生活和思想等狀況,并表示感謝。
4.學校將長期監督獲得獎學金學生的學業進展情況、綜合表現,如獲獎學生獲助后發生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學校將取消學生受助資格,追回獎學金。
六、監督與投訴
在開展評定工作過程中,接受全校師生監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況,接受來電、來信投訴,投訴方式:馮老師,電話:0750-3296251; 郵箱:wyuxueshengchu@126.com;或學生處網站“回音壁”。
學生處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