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請依據附件《五邑大學學生文明宿舍評比細則(試行)》,于2015年6月5日前完成2014-2015學年度學生文明宿舍的評選工作,并按指標數(見附表)向學生處學生宿舍管理科提交校級學生文明宿舍推薦名單及有關材料,校學生自律委員會負責協助宿管科開展活動宣傳以及校級文明宿舍材料收集和審查工作,請學院指導律委分會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附件一:2014-2015學年度校級學生文明宿舍評選指標分配表
附件二:《五邑大學學生文明宿舍評比細則(試行)》
學 生 處
2015年4月27日
附件一:2014-2015學年度校級學生文明宿舍評選指標分配表
學院
| 宿舍總間數
| 校級文明宿舍推薦間數
|
01經濟管理學院
| 1043
| 43
|
02政法學院
| 152
| 6
|
03文學院
| 209
| 9
|
04外國語學院
| 201
| 8
|
05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
| 157
| 6
|
06應用物理與材料學院
| 207
| 9
|
07信息工程學院
| 827
| 34
|
08計算機學院
| 429
| 18
|
09機電工程學院
| 266
| 11
|
10土木建筑學院
| 423
| 18
|
11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
| 240
| 10
|
12紡織服裝學院
| 200
| 8
|
13藝術設計學院
| 300
| 12
|
14軌道交通學院
| 180
| 7
|
合計:
| 4834
| 200
|
備注:
(1)宿舍總間數含混合宿舍,即不同學院學生一起住的宿舍。
(2)學生處只給校級文明宿舍頒發證書,不發獎金。
|
附件二:
五邑大學學生文明宿舍評比細則(試行)
五邑大學學生處,2015年4月修訂
第一條 為創造良好的學生宿舍生活環境,鼓勵學生積極開展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動,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 評比內容及標準
1、精神文明好。宿舍學習氣氛濃厚,宿舍成員學習成績良好,能積極參與各類文化活動,并在活動中表現良好。宿舍成員間和鄰里之間關系融洽,待客熱情有禮,集體活動健康向上、豐富多彩。
2、內務衛生好。公共衛生和個人衛生保持干凈整潔,衛生檢查成績優秀。公共衛生基本要求包括:(1)門前走廊地面干凈,無擺放垃圾雜物,門前無張貼或懸掛不雅物件;(2)寢室過道地面干凈、無垃圾雜物;(3)陽臺地面、洗漱臺表面干凈,無青苔或可清潔污漬,物品擺放整齊有序,護欄上無擺放易墜落物件;(4)洗手間(沖涼房或廁所)地面干凈,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無尿堿異味,無青苔或可清潔污漬。個人衛生基本要求包括:(5)床上用品擺放整齊;(6)書架、書桌物品擺放整齊,床沿、衣柜無亂貼亂掛,桌底物品擺放整齊,家具表面干凈無粉塵或污漬。
3、制度建設好。有宿舍公約,有舍長,有宿舍衛生輪值制度,能自覺遵守作息制度,無干擾和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無其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或其他校紀校規的行為。
4、愛護公物好。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的設施,無故意破壞宿舍公物的行為,注意節約水電,發現設施損壞及時登記報修。
第三條 評比時間及方式
1、每年5、6月份評選該學年度的文明宿舍,總結表彰與學校先進集體、各類優秀學生表彰大會同步進行。
2、評選方式是學院依據本細則結合學院實際自主開展文明宿舍創建和評比工作,校級學生文明宿舍由學院推薦,學生處審定和表彰。
3、畢業班學生宿舍被評為文明宿舍稱號的,作為優秀畢業班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第四條 附則
1、本細則解釋權歸學生處。
2、本細則由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