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處、各學院:
為保障寒假期間留校住宿學生人身及財產安全,從2月8日到2月28日期間,未經申請審批,學生不得留校住宿。學生確因參加學校安排的科研、實習或競賽等活動,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留宿,須經家長同意、報學院(研究生報研究生處)審核批準后方可留宿。
請研究生處和各學院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研究生和本科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工作,并于1月8日前將申請留宿名單匯總表(見通知附件)發到學生處宿管科郵箱:wyusda@gmail.com。
附件:《2015年學生寒假留校住宿名單匯總表》
學生處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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