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根據《五邑大學國家助學獎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黃炳禮獎(助)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史帶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和《五邑大學“馮佩玲女士膳食資助計劃”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以上各社會類助學金的評定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申請時間:11月23日-11月25日
二、工作流程
(一)學院(部)組織召開班級會議,傳達通知要求及評定程序,加強對各社會資助者介紹與宣傳,將資助者的博愛精神傳遞給各班級。
(二)學生根據《五邑大學“黃炳禮獎(助)學金”實施辦法》、《五邑大學“史帶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和《五邑大學“馮佩玲女士膳食資助計劃”實施辦法》申請條件(申請黃炳禮助學金和史帶助學金應同時符合對應實施辦法評定條件中的1和4條)及其他有關規定,向班級資助小組提出申請并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申請表一份(雙面打印,手寫簽名);
2..成績證明材料(成績單、獲獎證書復印件、科研成果材料等)請用模版清晰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雙面復印;
3.家庭經濟情況證明:個人事跡材料和家庭經濟情況證明材料復印件等;
(三)班級資助工作小組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審核申請學生的材料,最后將結果提交班導師審核簽字。同時,請在班級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天,確保班級每一個同學的知情權;
(四)各學院(部)資助工作小組審核各班級結果,向全院學生公示,公示期為兩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學院(部)資助工作小組提出,如確有錯漏,應予更正,公示期結束后,于11月30日前把紙質版學生申請材料(按序排列)、《五邑大學各類助學金匯總表匯總表》、《學院(部)資助工作小組會議記錄表》和《學院(部)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報送南主樓221室學生工作部(學生處)審核,電子版材料《五邑大學各類助學金匯總表(電子版)》發送郵箱:wyujiangzhudai@163.com;
(五)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組織以各學院(部)負責資助工作的輔導員成立資助評審工作小組對推薦者進行評審,將初評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全校公示三天,確定名單,評審結果呈送資助者審議。
三、資助名額
請各學院(部)下載查看附件《2020-2021學年秋季學期各社會類助學金學院推薦名額》
四、獎(助)學金管理
(一)五邑大學將負責各類獎(助)學金的管理,分年度向各社會類資助者提交獎(助)學金發放計劃、受助名單及發放明細表供審核。
(二)五邑大學財務處負責各類社會類獎(助)學金的發放工作。
(三)受到資助的同學每年書面向資助者匯報在校學習、生活和思想等狀況,并表示感謝。
(四)學校將長期監督獲得獎(助)學金學生的學業進展情況、綜合表現,如獲獎學生獲助后發生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學校將取消學生受助資格,追回獎(助)學金。
五、監督與投訴
在開展2020-2021學年秋季學期各社會類助學金評定工作過程中,接受全校師生監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況,接受來電、來信投訴,投訴方式:馮老師,電話:0750-3296251;郵箱:wyuxueshengchu@126.com。
學生工作部(學生處)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