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為鼓勵我校文科師范專業畢業生奮發向上,勇于實踐和創新,努力成長為國家棟梁之才,根據熱心愛國人士及五邑大學執行董事劉冠華先生的意愿,設立“李瑞蓮獎學金” 以懷念他的母親和獎勵優秀,發揚教育,幫扶貧困。根據《五邑大學“李瑞蓮獎學金”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開展2019-2020學年“李瑞蓮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安排如下:
一、時間安排
評定時間:6月16日-6月22日
二、資助對象、金額
1. 五邑大學漢語言文學(師范)和對外漢語(師范)專業應屆畢業生
2. 一等獎1名,獎勵3000元;二等獎1名,獎勵2000元;三等獎5名,獎勵1000元。
三、評審條件(按積分值評選):
1、凡在校學習期間,每獲得一次“五邑大學優秀三好學生(一等獎學金)”記15分;“優秀黨員”記15分;“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五邑大學三好學生(二等獎學金)”和“優秀團員”記10分;“院(部)級三好學生(三等獎學金)”記5分;市級優秀個人稱號記10分;省級優秀個人稱號記20分(同一學年度獲兩項及兩項以上稱號者,不重復計算,按最高分值記分)。
2、凡在校級正式比賽和評比中(不分個人和團體,下同)獲第一名的記5分,獲第二名的記4分,獲第三名的記3分;在市級正式各類比賽和評比中,獲第一名的記7分,獲第二名的記5分,獲第三名的記4分;凡在省級正式各類比賽和評比中獲第一名的記10分,獲第二名的記8分,獲第三名的記6分;凡在全國正式各類比賽中獲第一名的記15分,獲第二名的記13分,獲第三名的記11分(同一項目獲得不同等級的獎勵時,不重復計算,按最高分值記分)。
3、其他獎項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4、助學金的資助獎勵不在記分之列。
5、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6、參評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評)
(1)在校期間受過處分(含通報批評)(以事件發生時間為處分計算時間);在留校察看期間者。
(2)有課程(指必修課和專業限選課)不及格者。
四、評定程序
1.個人申請:申請人將申請材料(附件)提交到班級資助工作小組。申請材料:申請表兩份、自薦材料一套[內容包括:個人事跡材料(以第三人稱擬寫)、成績證明、獲獎證書復印件、科研成果材料、家庭情況調查表、義工工作情況等];
2.班級審核推薦:班級資助工作小組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審核申請同學的材料,評審結果班導師審核簽字后,將《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和學生材料提交到學院(部)。同時,請在班級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天,確保班級每一個同學的知情權;
3.學院(部)審核:學院(部)成立由黨總支領導、輔導員、班導師代表組成的院(部)級資助工作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結果,向全院(部)學生公示,公示期為兩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學院(部)資助工作小組提出,如確有錯漏,應予更正,公示期結束后。各學院(部)將學生材料和《學院(部)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于6月22日上午10:00報送學生處,《五邑大學“李瑞蓮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匯總表》電子版發送到學生處郵箱:wyujiangzhudai@163.com。
4.學校審核:學生處組織以各學院(部)負責資助工作的輔導員成立資助評審工作小組對推薦者進行評審,將初評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全校公示三天,確定名單,評審結果呈送劉冠華伉儷審議。
五、獎學金管理
1.五邑大學將負責該項獎學金的管理,向劉冠華伉儷提交獎學金發放計劃、受助學金學生名單及個人材料、以及助學金發放明細表。
2.五邑大學財務處負責該項獎學金的發放工作。
3.受到資助的同學應書面向資助者匯報在校學習、生活和思想等狀況,并表示感謝。
4.學校將長期監督獲得獎學金學生的學業進展情況、綜合表現,如獲獎學生獲獎后發生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學校將取消學生資格,追回獎學金。
六、監督與投訴
在開展評定工作過程中,接受全校師生監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況,接受來電、來信投訴,投訴方式:鄒老師,電話:0750-3296251; 郵箱:wyuxueshengchu@126.com。
學生工作部(處)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