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五邑大學學生獎勵規定》、《五邑大學學生各類助學金評定辦法》的要求,從即日起開展2014-2015學年度上學期本科生各社會類獎(助)學金評選,現就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申請時間:10月18日-10月22日
評定時間:10月23日-11月5日
二、評定項目
1.江門市工會“金秋助學金”;
2.五邑慈善會助學金;
3.江門慈善會五邑籍新生貧困生助學金;
三、評定程序
10月18日-10月25日,學院根據各類獎(助)學金評選辦法組織符合條件學生進行相關獎(助)學金的申請、審核工作,并公示名單。
10月25日-10月26日,各學院將學生申請資料和各類獎(助)學金匯總表交到學生處。
10月27日-11月5日,學生處匯總審核,報學校審批后全校公示。
請各學院做好相關工作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個人申請:需要申請的學生將申請表和自薦材料一套(內容包括:個人事跡材料、成績證明、低保證或低收入證或家庭經濟情況證明)送交班級審核小組和班導師進行審核。
2.班級審核:班級審核小組、班導師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審核。
3.學院審核:各學院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審核,并將本學院擬推薦的學生材料于10月26日前報送學生處。
4.由學生處組織評審小組對推薦者進行評審。
5.學生處將初選名單全校公示,確定名單,評審結果呈送相應單位審議。
五、材料報送
各學院將各類獎(助)學金申請表、匯總表于10月26日報送學生處221辦公室。電子版發送到學生處郵箱:wyujiangzhudai@163.com。
附件:2014-2015學年上學期各類社會獎(助)學金文件
學生處
201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