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師生: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12年度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粵教外函【2012】302號)的精神,現將我校2012年度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名額、對象及參評學生條件
1、獎勵名額為1人,本科三等,獎金3000元,對象為香港籍學生。
2、參評學生條件: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3)校期間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二、評定程序
1、個人申請:需要申請的學生登陸“五邑大學學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統”或在地址欄中直接輸入http://202.192.240.77:905/登陸系統填報《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并上傳自薦材料一套(內容包括:個人事跡材料、成績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申請者需同時將申請表及個人自薦材料一套等紙質材料送交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進行審核。
2、院系審核:各院(系)登陸五邑大學學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審核,并將本院系擬推薦的學生材料報送學生處學生事務管理科。
3、由學生處組織評審小組對推薦者進行評審,評審小組由學生處、團委有關人員組成。
4、學生處將初選名單全校公示三天,確定獲得獎學金的名單。
學生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