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為規范試卷管理,現將理論課程試卷袋清單要求及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試卷收取工作要求如下:
一、理論課程試卷袋清單要求
從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開始,所有理論課程的試卷袋清單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1、試卷A、B卷及答案(含評分標準)
2、學生簽到表
3、課程考核情況統計分析表
4、平時綜合成績單
5、課程成績單
6、課程達成度分析報告
7、學生試卷(按學號由小到大排序)
請各學院(部)核實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所交理論課程的試卷袋是否包括以上所有內容(平時綜合成績單模板見附件1,供各學院(部)參考)。如有缺漏的,請于第五周周五(9月30日)前將試卷袋內容補充完整。
二、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試卷收取工作要求
(1)本學期上交教務處的理論課程試卷袋清單要求同上,各學院(部)請務必將試卷袋清單要求(共7項)告知任課老師,保證清單完整。
(2)請各學院(部)按照試卷袋封裝要求收齊所有試卷袋,寫好試卷袋編號,于第五周周五(9月30日)前上交教務處,留足時間核對。
(3)試卷袋編號規則:“222”指2021-2022學年度第二學期;中間兩位數(01經管,02政法,03文學院,04外語,05數學,06物理,07智部,10土木,11大健康,12紡織,13藝術,17軌道,18馬院,19通識,20美育,21其他);后三位數“001”指試卷袋的序號(002、003、004......依此類推)。例如“22201001”,指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經管001序號的試卷袋。
(4)請確保試卷袋清單與上交試卷袋準確一致,清單電子版和簽章俱全紙質版一并交教務科保管(清單模板見附件2),文件以“XX-X-X學期XX學院試卷袋編號”命名。注意:實踐類及單獨重修等課程試卷由學院存檔,請另外編寫試卷袋編號,不要放在提交教務處的試卷袋清單里一同排序。
(5)試卷采用光盤形式保存的,請任課教師自行做好備份留存。
教務處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