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是學校教學活動的基本場所和重要資源。為加強教室管理,規(guī)范、有序地使用教室資源,根據學校要求,現將教室借用流程做如下規(guī)定:
一、教師因教學計劃內的正常教學活動,如課程考試、畢業(yè)答辯等需借用教室的(補課請在系統調停補課功能下申請),采取網上申請的辦法,登陸教學管理系統選擇教室、填好使用時間、地點、借用教室事由、聯系方式后,提交教務處審核,教務處審核通過之后,方可使用教室。
二、教學計劃外的與教學有關的校內活動,負責教師可根據參加人員情況,填寫《五邑大學校內活動教室使用申請表(無校外人員參加)》(表格在教務處網站資料下載—常用下載欄目中下載)或《五邑大學校內活動教室使用申請表(有校外人員參加)》(表格在學生綜合服務中心一樓大廳領取),寫明活動具體內容和主持人或主講人等,經相關部門及分管領導審核同意,簽字蓋章后,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交至學生綜合服務中心一樓服務大廳,由教務處在系統中審核通過后使用。
三、非教學活動(包括學部(院)、部門、班級、社團活動等)原則上不得借用教室,請先向活動組織單位或主管單位申請使用場地,如確實無法解決場地,需借用教室申請活動時,原則上只能利用周五晚上或雙休日進行,且不得使用多媒體設備,并于16周之后停止借用,具體申請流程為:由活動負責教師根據參加人員情況,填寫《五邑大學校內活動教室使用申請表(無校外人員參加)》或《五邑大學校內活動教室使用申請表(有校外人員參加)》,在表格上寫明活動組織單位或主管單位不能提供場地的具體原因、活動具體內容和主持人或主講人等,按照表格要求填寫好相關審核意見后,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交至學生綜合服務中心一樓服務大廳,由教務處審核通過后使用。
四、各單位要加強教室借用過程中的審核工作,嚴格把關,凡活動主題和內容不明確、不具體及其他可能影響教學秩序的活動,不得予以批準。
五、使用教室者,不得利用教室進行與申請使用教室活動不相符的內容;不得進行任何商業(yè)性、營利性的活動;不得利用所借教室進行危及國家政治制度與國家安全、違背社會道德、邪教思想等宣傳活動或以借用為名從事傳銷等非法活動。
六、使用教室者,必須按教務處審核通過的時間和地點進行活動,不得私自更改時間和地點,活動結束后,應做好室內衛(wèi)生,關閉設備,恢復教室內設施的原有位置。
七、使用教室者,應自覺保持教室安靜,不得在教室、走廊大聲喧嘩、嬉戲打鬧等,以免影響他人學習,如對其他課室的正常教學活動造成影響或未辦理教室借用手續(xù)而擅自占用教室的個人或單位,學校將追究有關部門或個人的責任。
八、教室可申請使用的時間段為每天第一、二、三、四、五大節(jié),即每天上午8:15—11:45,下午14:45—18:05,晚上19:30—21:10,如有特殊情況,不在此時間范圍內使用教室及多媒體設備,請活動負責教師提前與相關部門溝通聯系。
以上規(guī)定,請各單位告知相關人員,并配合執(zhí)行。
教務處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