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修讀課程不及格,在原修讀學期所對應的單(1,3,5,7)或雙(2,4,6,8)學期未開設相同代號的課程,可申請單獨重修,請各開課單位予以安排出、改卷老師。
本學期處理在專業培養方案中雙學期的且本學期未開設的課程。
2013級的同學(5年制2012級的同學),培養方案中單學期開設課程修讀不合格,本學期沒有開課的課程,可申請單獨重修。
請填報“出(改)卷老師”,不要求分開老師出(改)卷。如需要分開出(改)卷老師的,可分別填寫2位老師的姓名(前一位為出卷老師,后一位為改卷老師)
有同卷考核的課程,在備注中標注同卷的課程代號,例如“與123456同卷”
除采用筆試考核,其它考核方式的在備注2中標明,如“機試”、“大作業”等
實踐環節的課程,如本學期有相近課程開設則安排跟班修讀,在備注2中標注安排跟班的開課號(課程代號_序號),如未開設,則安排老師在第16周前輔導學生完成全部實踐環節(不能只安排考核)
如本學期有開設并在16周前考核的相近課程(課程號不同,教學大綱相同的課程),可安排跟班考試,在備注2中標注安排跟班的開課號(課程代號_序號)
本次已確認開出的單獨重修課程(參考“課程”表格),允許學生補報參加考核(學生修讀過相同課程號的課程且沒有通過的才能補報,不另行增加課程),補報數據在“補報”工作表填寫。
請在第5周星期五(3月31日)17點前填報完“課程”和“補報”兩個表格并發回給教務科。
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單獨重修安排(補報和安排教師).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