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三五”規(guī)劃2018年度學科共建項目申報工作正式啟動,現(xiàn)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學科共建項目設立的基本原則
(一)學科共建項目是我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的一種項目類型,旨在支持我省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水平和綜合實力。
(二)學科共建項目由省社科規(guī)劃辦立項,由申報單位自籌經費并保障研究經費按時到位。
(三)學科共建項目由單位集中組織申報。省社科規(guī)劃辦不受理個人申報。
(四)學科共建項目嚴格按照省社科規(guī)劃項目的評審原則和評審程序確定立項,依照《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管理辦法》進行規(guī)范管理。
二、學科共建項目申報的具體要求
(一)關于申報單位條件
1、申報單位必須科研管理規(guī)范、信譽良好,國家和省社科規(guī)劃項目結項率達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2017年度學科共建項目經費未按時落實到位的單位減半申報。
2、2017年1月至12月期間,學科共建項目被終止或撤項一項的單位減半申報,被終止或撤項兩項(含兩項)以上的單位不能申報。
(二)關于學科分類
學科共建項目分二十一個學科組接受申報,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馬列科社、黨史黨建、哲學、理論經濟、應用經濟、政治學、法學、社會學人口學人類學、歷史學考古學、中國文學語言學、外國文學語言學、新聞學傳播學、圖書館情報文獻學、體育學、管理學新興交叉學、港澳臺特區(qū)問題研究、華僑華人國際問題研究、藝術學、教育學、心理學。各單位根據(jù)學科建設規(guī)劃,自主選定重點發(fā)展或重點扶持的學科組織申報。
(三)關于成果形式
學科共建項目成果形式包括專著、研究報告、論文。其中,“論文”包括發(fā)表及未發(fā)表的論文若干篇,且內容須具有完整性、系統(tǒng)性。一個項目可單獨選定以上一種成果形式,或同時選定其中兩種成果形式。
(四)關于申報人資格
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項目的申報。在研省部級、國家級課題的項目負責人,以及五年內省社科規(guī)劃項目被終止或撤項的項目負責人,不能作為本次申報項目的負責人,但可作為成員參與。不具備副高以上職稱,或不具有博士學位的項目負責人,須由兩名具有正高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
(五)關于申報、立項數(shù)量
本年度學科共建項目擬立項數(shù)為350項左右。每個單位限額申報35項。
(六)關于經費安排
學科共建項目每項經費4萬元。獲立項的單位必須在撥款通知規(guī)定時間內,將該單位學科共建項目的經費一次性劃撥到省社科規(guī)劃辦,由省社科規(guī)劃辦統(tǒng)一管理,分兩期劃撥給項目負責人。未能按時完成課題研究或最終結項鑒定為不合格的項目將予以撤項,項目未撥付的預留經費不再退回。
(七)關于申報方式
本年度學科共建項目通過“廣東省社科規(guī)劃項目申報與評審系統(tǒng)”進行網上申報(網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申報系統(tǒng)填寫方法及要求詳見附件說明。項目負責人登錄系統(tǒng)填寫《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三五”規(guī)劃項目申請書》,通過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后打印。填寫項目申報系統(tǒng)時,“項目類別”請選擇“學科共建”。
(八)關于材料報送
學院部匯總報送以下紙質材料
1、《申請書》(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一式6份,請將其中5份申請書夾在第1本申請書內。
2、每份申報書附申請學科共建項目背景材料說明(1份),電子版發(fā)wyskc632@126.com。
三、學科共建項目申報時間
“廣東省社科規(guī)劃項目申報與評審系統(tǒng)”申報時間是11月16日——12月1日中午12:00,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12月1日17點,逾期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吳志鋒 聯(lián)系電話:3296173
附件:2018年度省社科規(guī)劃學科共建項目申報操作說明
科技處/社科處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