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做好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省基金項目)的驗收管理工作,根據《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結題工作規程(試行)》(粵科監〔2020〕77號)、《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依托單位管理細則》和《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試行)》等要求,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基金委)擬于近期集中開展項目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的項目范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到期未驗收的省基金項目,包括博士啟動項目、面上項目、粵東西北創新人才聯合培養項目、重點項目、杰出青年項目、重大基礎研究培育項目、研究團隊項目等七類。
我校承擔該類項目并應辦驗收申請的負責人有歐陽科、韋昭召、張夢華。
二、驗收形式及組織單位
(一)材料驗收
財政經費50萬(含)以下的項目進行材料驗收。
(二)會議驗收
財政經費50萬以上的項目進行會議驗收。
(三)組織單位
本次驗收工作由省基金委統一組織。
三、驗收時間及地點安排
(一)2021年3月14日為項目負責人和依托單位提交驗收申請截止時間。
(二)2021年3月19日至4月12日為省基金委組織材料驗收及會議驗收時間。地點為廣東生產力大廈(天河區五山街道東莞莊一橫路116號),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驗收申請材料
項目負責人在提交驗收申請階段,應在陽光政務平臺上傳下列驗收申請材料:
(一)經費決算表或審計報告。財政經費在50萬元以下的項目需提供經費決算表,財政經費在5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需提供審計報告。
其中,財政經費在50萬元(含)至100萬元的可由項目依托單位內審機構出具審計報告,無內審機構的應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財政經費在100萬元(含)以上的由項目依托單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
(二)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實施總結報告(模板見附件1)。
(三)項目成果的佐證材料。
(四)其他相關的驗收材料,如項目變更材料等。
(五)科技報告收錄證書,是指根據《廣東省科技計劃科技報告管理辦法》(粵科規財字〔2016〕39號)的要求,通過廣東省科技報告系統(http://str.gdinfo.net/ReportSubmit/)經審核后生成的收錄證書(該過程約需要一周時間,請提早準備)。
五、驗收結論及經費處理
驗收的結論分為通過、結題、不通過三類。
(一)通過。能按期保質完成項目合同書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經費使用合規,無科研誠信問題的,驗收結論為通過。結余經費按規定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于后續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
(二)結題。未完成項目合同書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經費使用合規,無科研誠信問題的,驗收結論為結題。追回結余經費。
(三)不通過。違規使用資助經費,提供的驗收材料、數據弄虛作假或存在其他科研誠信問題,項目基本未開展研究工作,未按相關要求報批重大調整事項的,驗收結論為不通過。追回結余經費及違規使用的資助經費,并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信用記錄,視情節輕重采取約談、通報批評、階段性或永久取消項目申報資格等處理措施。
六、有關要求
(一)本次結題驗收工作時間緊,請各項目負責人按時完成驗收工作。
(二)由于本次材料驗收采用線上評議,項目負責人應高度重視驗收申請材料準備和上傳工作,避免因上傳材料不齊全(特別是項目成果的佐證材料)導致驗收不通過。
(三)參與本次會議驗收的項目負責人需提前做好匯報準備(負責人匯報20分鐘,專家提問20分鐘)。
(四)本次驗收需要在線填寫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科技成果統計表(附件2),內容較多,建議各項目負責人按照附件2的格式提前準備。
(五)本次驗收的相關費用由省基金委負責。
(六)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驗收的流程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3。
(七)根據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的相關規定,項目負責人在研項目不得超過3項。請項目負責人積極配合做好驗收工作,避免影響后續的項目申報。
(八)未能按期驗收的項目,請按相關規定辦理項目延期、終止等手續,省基金委將按照管理規定開展科研誠信記錄工作。并根據超期不驗收的實際情況,調整依托單位2021年度省基金項目申報數量。
七、聯系方式及地址
(一)省基金委
周曉燕,020-83163280;陳 濤,020-83163299;聯系郵箱:skjt_sjjwxmb@gd.gov.cn
(二)校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
楊慶強,3296181,wyukjc@126.com
附件:1.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實施總結報告
2.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科技成果統計表
3.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驗收的流程及相關要求
4.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終止申請表
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