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及項目申請人:
為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人才資助體系,充分發揮科學基金引進和培養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優秀青年人才回國(來華)工作,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并發布了指南。為做好我校組織申報工作,現將相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定位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勵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海外優秀青年學者(含非華裔外籍人才)回國(來華)工作,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性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培養一批有望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干,為科技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二、資助模式
1. 資助強度:100-300萬元。
2. 資助期限:3年。
三、申請人條件
1.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學位;
(4)研究方向主要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應在海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獲得正式教學或者科研職位,且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工作經歷;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且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或技術等成果,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杰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7)申請人尚未全職回國(來華)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國(來華)工作。獲資助通知后須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全職回國(來華)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項要求
(1)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執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限項要求,同層次國家人才計劃只能申請或承擔一項,不能逆層次申請。
(2)當年申請或正在承擔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不得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
四、申報流程
(一)二級單位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申報
請各二級單位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老師積極申報,并承諾獲資助通知后在校工作不少于3年。
請各二級單位按照學校高層次人才引進的相關要求,及早通知申請人準備相關材料,審核申請人資格后與黨委教師工作部(師資處)聯系簽訂意向性工作協議,并承諾獲資助通知后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全職來校工作不少于3年。
(二)申請人通過申請系統填報項目
本項目實行無紙化申請方式,申請人于2021年3月22日以后登錄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申請書填報說明和撰寫提綱的要求用簡體中文或英文在線填寫并于4月20日前提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附件和公正性承諾書等要求的材料。申請人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聯系方式
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
聯系人:楊慶強
聯系電話:86-750-3296181
聯系郵箱:wyukjc@126.com
黨委教師工作部(師資處)
聯系人:盧小花
聯系電話:86-750-3296091
聯系郵箱:wyugrb@163.com
學科與科技(社科)發展中心
黨委教師工作部(師資處)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