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切實做好我校2020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根據廣東省教育廳《2020年廣東省教育系統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請各單位認真組織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強化落實學校消防監管部門監管責任和學校各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共同筑牢校園火災“防火墻”,共同維護校園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工作時間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31日。
三、工作內容及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明確崗位消防職責。各教學部(院)、職能部門要成立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本單位集中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實現風險自知、安全自查、隱患自除,確保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2.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火災防控氛圍。各單位要加強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電子屏、微信群、宣傳櫥窗、 標語、橫幅、海報、掛圖、專題講座、逃生演練等開展防火、滅火和自救逃生宣傳教育,擴大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認真組織本單位師生員工學習貫徹《火災風險點指南》,規范師生員工消防安全行為,增強火災預防基本知識,提高火災撲救和疏散逃生自救能力。
3.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切實消除本單位火災風險隱患。各單位要認真排查和整改本單位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隱患問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認真排查電氣設備超負荷、超年限使用,采用老式或假冒偽劣電源插排或電源插排串接使用等火災風險隱患問題。
4.冬春季節天干物燥,是火災易發多發期,是火災防控的重要節點,請各單位深刻認識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本單位消防安全風險隱患的主體責任,認真制定本單位消防隱患排查整治措施,建立消防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全面落實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除(對于本單位確實不能消除的消防隱患,請書面列出問題清單報送學校消防監管部門),確保冬春火災防控工作落實落細,取得實效。
附件:廣東省火災風險點指南
校園安全保衛處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