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征兵工作的基本情況
2001年冬試行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征集新兵工作以來,我校學生積極響應祖國號召報名應征,征兵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連續10年被蓬江區評為征兵工作全優單位。從2001至2008,共從在校生中征集兵員76名,現已退伍的53人,有17人考上軍隊院校。53退伍復學人員中,在部隊入黨的18人,占復退人數的33.9%;在部隊榮立三等功的17人,占復退人數的32%,53名退伍人員全部評為優秀士兵。
二、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的有關政策規定
廣東省教育廳、公安廳、民政廳、廣東省軍區司令部、政治部<2004>司聯字第1號《關于做好2004年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第四條,關于“學業安排”中規定:在校大學生入伍前,學校應盡可能安排他們參加本學期所學課程的考試,確實有困難安排考試的,凡課程學習時間超過2/3課時的,應直接確定成績及格以上和相應的學分。
在校大學生被批準入伍后,已交學雜費的剩余部分,根據本人自愿,由學校退還本人,或者由學校負責管理。退役后復學,其家庭經濟困難的,由學校酌情減免學費。入伍前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復學后提高一個獎學金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對榮立一次三等功獎勵的,復學后按不低于50%的標準減免學費。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榮譽稱號的,復學后免交全部學費。
復學工作: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是專科生的可以免試轉入本科同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學校學習。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所學本科專業畢業后,可免試保送所學專業研究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征兵辦公室“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后學費資助暫行辦法” 的第二章第六條:國家對每名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前在校間每學年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金額。按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計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第七條:應征入伍折高校在校生退役復學后,可以按規定申請獲得學費資助。國家對申請學費資助的退役復學的高校學生每年資助學費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每學年學費標準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額進行資助;學費標準低于6000元的,按照實際學費收費金額進行資助。
五邑大學2005年4月30日下發的《五邑大學在校生應征入伍和退伍復學有關待遇規定》,第七條還規定:退伍大學生返校學習的,可以免修政治理論課、思想品德課、軍事理論課和體育課,并承認學分。此外還規定,服役期滿退伍復學的,可算第二課堂的3個學分。
優待金:江六市蓬江區政府規定:從五邑大學入伍的學生,其義務兵優待金除入學前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按當地的優撫標準給予補助外,按蓬江區的優撫標準,不足部分由蓬江區給予補足。